為有效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切實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結構,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提高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宏觀調控能力,穩定土地市場供需關系,確保姚安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關于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有關要求的通知》(自然資利用函〔2019〕173號)等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及土地資源利用現狀、供給潛力的基礎上,依據姚安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國家宏觀調控、土地市場需求變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編制的目的和意義
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重要保障,是規范管理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措施,是實施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依據??茖W合理地編制國有建設用地計劃,有利于更加客觀、準確掌握我縣各類建設項目實際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促進土地供應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對進一步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優化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和空間布局、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各項決策部署,全力推動實施州委“1133戰略”,以推進土地要素供給側改革為目標,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潛力,強化土地市場管理,堅持土地供應服從、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市場需求,建立以供給引導需求的新機制。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統籌兼顧、重點保障的原則,嚴格控制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高質量,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全力保障我縣2023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促進全縣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多規合一原則。堅持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相關規劃緊密銜接,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確保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目標得到具體落實,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促進產業升級,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及城鄉統籌發展。
2.堅持供需平衡原則。堅持從源頭上控制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總量,轉變土地供給政策,以供給引導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給能力和規模效益。依據土地市場需求,結合國家宏觀調控、土地市場需求變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況,科學預測2023年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應時序。
3. 堅持突出重點民生優先原則。堅持土地供應全面服務于全縣社會經濟發展,按照土地供給側改革總體思路,根據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優先保障社會民生、扶貧開發、鄉村振興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工業轉型升級、產業融合發展、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和實體經濟發展項目用地,統籌落實好中小微企業發展用地,適當加大住宅用地供應數量,嚴格控制商業用地供給規模。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的項目,一律不予供地。
4.堅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原則。堅持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優先位置,貫徹國家“控制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約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存量用地,努力盤活城鎮低效用地,優先挖掘城鎮用地內在潛力,引導工業項目“退城入園”進入工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大力推進老城區、棚戶區改造,實現土地集約、產業集中、發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約化程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5.堅持“房住不炒”原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和改進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適當增加我縣住宅用地供應數量,改善住房供求關系,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計劃編制的依據和適用范圍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4.《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
5.《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
6.《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
7.《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
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9.《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
10.《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1號)
11.《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
12.《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
13.《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規〔2017〕17號);
14.《國土資源部關于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36號);
15.《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于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01號);
16.《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34號);
17.《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號)
18. 姚安縣2022年“四個一百”重點建設項目計劃;
19.姚安縣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二)適用范圍
姚安縣行政轄區內2023年度供應的全部國有建設用地納入計劃。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計劃期為一年。計劃年度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姚安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586.2213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在2023年度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24.6982公頃,占供應總量的4.2%;工礦倉儲用地8.665公頃,占供應總量的1.47%;住宅用地12.2812公頃,占供應總量的2.1%,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1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3074公頃,占供應總量的0.9%;交通運輸用地535.2695公頃,占供應總量的91.3%。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商服用地、住宅用地集中在縣城規劃區及光祿鎮片區,工礦倉儲用地主要布局在姚安縣工業園區;交通用地主要為姚安縣楚大楚姚高速公路用地。
(四)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時序。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時序嚴格遵循分批、分季度有序供應,在優化區域空間布局、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合理、科學保障國有建設用地有序供應。其中:一季度計劃供應商服用地7.5360公頃,工礦倉儲用地8.6650公頃,住房用地0.1635公頃(商品住房用地0.1635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2.7193公頃;二季度計劃供應商服用地0.6932公頃,住房用地4.2609公頃(商品住房用地4.2609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460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378.5381公頃;三季度計劃供應商服用地0.9890公頃,住房用地4.4532公頃(商品住房用地4.4532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2.127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55.2080公頃;四季度計劃供應商服用地15.48公頃,住房用地3.4035公頃(商品住房用地3.403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5231公頃。
(五)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式。商服用地、住房用地等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供應原則上采取以市場導向為動力,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社會公益性項目用地通過劃撥方式供應。
2023年楚雄州姚安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 ||||||||||
行政區 | 合計 | 商服用地 |
工礦倉儲
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 | 交通運輸用地 |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計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
姚安縣 | 586.2213 | 24.6982 | 8.665 | 12.2812 | 0 | 12.2812 | 5.3074 | 535.2695 | 0 | 0 |
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 + 各類棚戶區改造用地的“安置用地” + 公共租賃房中的"劃撥"和"出讓" + "限價商品房” |
2023年楚雄州姚安縣住房供應計劃表 |
|
|||||||||||||
行政區 | 供地總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拆遷安置用地 |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類棚戶區改造用地 | 公共租賃房 | 限價商品房 | |||||||||||
合計 | 存量 | 增量 | 廉租房 | 經濟適用房 |
|
廉租房 | 經濟適用房 | 中小套商品住房 | 劃撥 | 出讓 | ||||
姚安縣 | 12.2812 | 12.2812 | 0.0000 | 0.0000 | 0.0000 |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12.2812 | 0.0000 |
注:該表是附件1中的住房用地的分表,該表的供地總量要求等于附表1的住房用地小計數。請注意邏輯關系。 |
2023年楚雄州姚安縣國有建設用地季度供應計劃表 | ||||||||||||
行政區 | 合計 | 季 度 | 商服用地 | 工礦倉儲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與服務用地 | 交通運輸用地 |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計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拆遷安置房用地 | |||||||||
姚安縣 |
|
一季度 | 7.5360 | 8.6650 |
|
|
0.1635 |
|
2.7193 |
|
|
|
二季度 | 0.6932 | 0.0000 |
|
|
4.26092 |
|
0.4602 | 378.5381 |
|
|
||
三季度 | 0.9890 | 0.0000 |
|
|
4.45324 |
|
2.1279 | 155.2083 |
|
|
||
四季度 | 15.4800 | 0.0000 |
|
|
3.4035 |
|
|
1.5231 |
|
|
||
小計 | 24.6982 | 8.6650 |
|
|
12.2812 |
|
5.3074 | 535.2695 |
|
|
||
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 + 各類棚戶區改造用地的"總量" + 公共租賃房中的"劃撥"和"出讓" + "限價商品房" |
五、土地供應政策導向
(一)深化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持鉤”機制,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科學研判我縣建設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則,著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確定年度土地供應總量,嚴格控制增量,充分盤活存量,逐步建立以供應引導需求的新機制。建立土地供應用地標準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標準和相關控制性指標,促進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用地的集約利用。鼓勵工業項目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加大閑置土地清理力度,扎實推進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結合我縣城市規模、發展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以及存量土地使用情況合理確定供應總量,確保土地供應總量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按照“突出重點、民生優先”和“優化結構、有保有壓”原則,先重點后一般,先民生項目后開發項目,優先保證重大基礎設施、社會民生項目的用地供應,構建優質均衡的綜合公共服務體系,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障國家、省州縣重點工程項目和招商引資、優勢產業用地需求。
(三)強化土地市場配置。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堅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對待用地主體,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不斷深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積極探索實施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制度,鼓勵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用地以有償方式使用,由用地單位繳納土地劃撥價款后以劃撥方式供地。
六、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確保供地計劃有效執行。建立自然資源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健全定期會商、政策協調、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縣級各職能部門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審批效率,定期研究協調解決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征地、拆遷等問題,全力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
(二)積極強化服務措施,確保供地效率質量。供地計劃實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重大項目用地、民生項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三)完善土地供應監督機制,加強建設用地供應管理。在土地供應過程中,進一步明確發改、工信、住建及項目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強化土地供應項目審批,嚴把土地供應規模和供應方式,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和產業政策,嚴格落實土地供應、開發利用和閑置預警制度,加強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及時督促用地單位按照約定或規定時間動工開發建設,嚴防建設用地閑置、低效利用,切實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四)建立健全供地計劃動態評價管理機制。在供地計劃實施過程中,加強對計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管理,實行土地供應計劃情況動態評價機制,及時發現計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并提出改進計劃實施的具體措施。對在計劃實施過程中,確實因特殊原因無法實施計劃而需要調整的,可按照計劃編制程序進行調整,并對調整后的計劃進行重新公布。對省、州確定在本縣臨時、重大項目和急需建設項目,可根據國家規定和省州政府要求,追加土地供應指標,報縣政府批準,不再另行公布。
七、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組織實施
本計劃經姚安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姚安縣自然資源局具體負責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并依據本計劃及時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方案,嚴格按計劃供地,各相關部門應緊密配合縣自然資源局做好供地計劃的貫徹實施。